“最近一段时间里怎么这么乏力,明明休息了很久,但疲惫的感觉却一点也没有得到缓解。”
“大夫,最近我怎么总是感觉到身体沉沉的,仿佛全身都被泡在酸菜缸里一样,酸酸的没有一点力气。”
具有这样的感受是很多肿瘤患者都具有的共同的感觉,这种感觉的并不会因为很好的休息,或者是躺在床上更多的时间而获得缓解。更不是因为所谓的劳作或者工作负担的增加而导致的。有的时候,患者甚至会觉得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劳累和疲乏。其实,这样的主观感受多数情况下是由肿瘤疾病、或者是肿瘤治疗所引发的,在肿瘤医学上称之为肿瘤相关性疲乏(CRF)。
CRF是肿瘤患者在疾病诊疗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临床表现,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伴随症状。对于很多的医护人员来说,大家对于CRF的认识甚至都是很不够的,这样也就更谈不上重视了。或许大家觉得CRF是肿瘤发生过程中的必然经过、必然事件,或者是只把他当成是一件小事。
据临床资料统计,肿瘤患者在其临床诊断的时候,CRF的发生率就达40%。在实施积极的抗肿瘤治疗期间,CRF发生率为62%~85%,其中,中重度的发生比例约为30%~60%。即使是在长期随访的肿瘤患者,中重度CRF的发生率也约为30%左右。由此可见,对于CRF的发生情况以及严重程度是不是已经颠覆了我们既往对于它的理解和认知了呢。
此外,CRF并非只是发生在肿瘤疾病的晚期,而是可以贯穿在肿瘤疾病的整个全过程。CRF对于患者的工作、社会关系、情绪和日常活动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严重地降低了患者的生命质量,甚至可能导致部分患者被迫降低治疗的药物剂量、强度,或者是出现治疗中断,降低肿瘤患者的生存时间。
目前对于CRF的发生原因等基础性问题尚未能获得明确的解释,在国际、国内也缺乏对CRF权威、统一的检测、诊断、评价和治疗的标准与方案。比较起肿瘤诊疗中的其他问题,国内外对于CRF的重视程度依旧相对较低。我国于2020年制定了“中国癌症相关性疲乏临床实践诊疗指南(2020)”,这也是目前符合我国肿瘤疾病诊疗特点的、具有指导临床工作的诊疗规范。
临床上对于肿瘤相关性疲乏,即CRF的临床表现的认识、识别是正确评估、评价和治疗的第一步。CRF是一种由肿瘤或者是肿瘤治疗所引起的痛苦的、持续的,以患者主观感受性的疲惫感、倦怠或体力不支,这样的感受与近期工作量、运动量不相符合,而且不能通过所谓的很好地休息而获得有效的缓解。患者出现的这些临床表现一般在过去的1个月内会持续2周以上出现的倦怠,常伴有认知障碍及情绪低落等,并且可以妨碍日常生活。
与之同时,患者还会伴有以下症状中的5个或者5个以上:全身无力或肢体沉重;不能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情绪低落,对于既往或者关注的兴趣出现减退;出现失眠或者嗜睡状态;睡眠后仍感到精力未能够得到恢复;活动困难,既往轻易可以完成的动作无法满意的实施;存在情绪反应进而感觉疲乏,如悲伤、挫折感或易激惹等反应;不能完成原先能胜任的日常活动;短期内的记忆减退;疲乏症状持续数小时且不能缓解。
除了上述的这些临床表现以外,CRF的临床症状会对患者的常规社交、职业或者其他重要功能性领域造成显著的困扰和损害。同时,通过既往的治疗史、体检报告及实验室检查等报告,可以证实CRF的症状是由肿瘤或者肿瘤治疗所引发的。同时还要除外部分CRF症状并不是来自于肿瘤及其治疗伴发的精神紊乱,如重症抑郁症、躯体性疾患或谵妄等。
说完了上述这些临床表现,你也许会感觉到,在目前,对于CRF的评估、评价完全是主观性的。由于目前尚没有客观的评价指标对CRF的程度进行评价或者评估。因此,在临床上对于CRF的评价过程中完全需要遵从患者的主诉,这就如同对患者疼痛程度的评估一样,需要由患者自己评估、说明CRF的严重程度。
目前,临床上对CRF严重程度的评估标准采用的是“数值评分量表(NRS)”。即对患者的CRF状态采用“0”到“10”共计11个数量级别来体现自己目前的疲劳状态。其中,“0”表示为无疲劳,“10”表示为最严重的疲劳。待确定了疲劳状态以后,再以“0”为无症状,“1”到“3”分为轻度,“4”到“6”分为中度,“7”到“10”分为重度来区别CRF的严重程度。对于中度或者重度CRF则应该考虑给予积极的干预和必要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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